门诊慢特病患者可凭“红本”购药啦!



按照阿拉善左旗医保局、卫健委文件要求,门诊慢特病患者使用《门诊慢性病治疗专用病历》(以下简称红本)可享受医保待遇,慢特病患者可凭红本到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购药;持红本在定点医院购药的,按照医院原流程办理;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,药店药师根据红本登记的药品或处方,审核后配药。

居民医保的慢特病患者,在定点医院或“双通道”药店都可开展医保结算报销业务(试运行)。

定点零售药店可使用盟内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处方,销售处方药品,按照门诊统筹、个人账户等结算方式进行医保结算。

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:

定点医院:慢特病患者凭红本购药,若购买红本上已登记的药品,需到便民门诊挂号,进行开方,然后到人工窗口缴费后,到药房取药;若需购买红本上未登记的药品,初次需挂专科门诊号,经专科门诊医师评估后根据患者病情登记药品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购药。

定点零售药店:慢特病患者持红本到药店购药,药店药师根据红本登记的药品,审核后配药;若红本未登记的药品,则需要患者到本地慢特病定点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处方,审核后配药,可实行长处方制度,在用药稳定的情况下,下次购药无需开具处方。

卫生院/社区卫生服务中心:慢特病患者凭红本购药,若红本上已登记的药品,按原流程购药;若红本上未登记的药品,则需诊疗医师评估,评估后根据患者病情填写药品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流程配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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